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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省夏县)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省光山县)。北宋时期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自称晋安平王司马孚后代。
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1019年11月17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省光山县)。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司马光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为家人陈说其大意。他好学不倦,“手不释书”,达到了“不知饮渴寒暑”的地步。童年时期,司马光还做出了“破瓮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参见“轶事典故-破翁救友”部分)。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乖巧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受到许多当时的大臣、名士的赏识。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宝元元年(1038年),二十岁的司马光参加了会试,高中进士甲科。此后至嘉祐八年(1063年)四十五岁时,是他的政治思想、史学思想初步形成的时期。
及第之后,司马光被授为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成为忘年之交。同年,司马光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司马池在苏州,为侍奉父亲,他求得朝廷改他签书苏州判官事。这时,司马光的母亲去世,他只得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西北党项首领元昊称帝(宝元元年,1038年),建立西夏。随后宋夏战争爆发,宋军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服除后,又作《权机论》《才德论》《廉颇论》《龚君实论》《河间献王·赞》《不以卑临尊议》《史评十八首》《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雎》《秦坑赵军》等。这些文章,以后成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关“臣光曰”的内容。
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意气风发的他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开封。
庆历七年(1047年),贝州王则起义爆发。这时司马光父亲的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六十六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朝廷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再由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是年,任贡院属官。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
司马光进入仕途后,表现出他是个为维系名分礼教而敢于极言之臣。皇祐三年(1051年),宦官麦允言死,朝廷同意其葬礼用卤簿仪仗,司马光反对这一决定,认为近习之臣用此礼,不合名分。大臣夏竦死后,朝廷赐谥“文正”,司马光认为这种至美谥不能赐给夏竦这一类人。
皇祐四年(1052年),司马光迁官殿中丞,除任史馆检讨,“修日历”,又改集贤殿校书,专任史官。
至和元年(1054年),庞籍被罢相,出知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召司马光为为郓州典学。不久,升任通判。第二年(1055年),庞籍改知并州,兼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随其赴任,改通判并州。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恩德,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各地司马光雕像”图册部分参考资料)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入朝任开封府推官,获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负责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嘉祐七年(1062年),充媛董氏死,仁宗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下葬时赐卤簿。司马光认为董妃秩分低微,不能对她施以此礼。卤簿本用来表彰军功,更不能施于妇人。针对仁宗晚年迟迟不立嗣子一事,司马光多次陈述此事干系重大,最后濮安懿王赵允让第十三子、仁宗养子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仁宗为民着想,尽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自己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指英宗与养母曹太后)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英宗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英宗“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太后,一封给英宗。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在边事上,司马光指斥生事的边臣,如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对西夏的使者傲慢无礼,司马光请加治高宜罪行。又如,赵滋在雄州专以猛悍治边,以对付辽人。司马光批评朝廷的政策,指出:“国家当戎夷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近者西祸生于高宜,北祸起于赵滋;时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场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罪之。”治平元年(1064年),他又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司马光在边事上的主张,得到辽、夏的尊重。“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据说司马光复出为相时,辽、夏敕其边吏:“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
治平二年(1065年)七月初六日,司马光被除授为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改右谏议大夫。司马光因对谏职彻底失望,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位龙图阁直学士。在同年的“濮议”中,他力主称仁宗为皇考、濮王为皇伯一派,但英宗为了生父死后的名分,支持韩琦、欧阳修等则主张称濮王为皇考的意见,并将反对派将吕诲等三名御史贬出开封。同时宣布,濮安懿王称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此举招致了司马光的坚决抵制,他与同僚纷纷自请同贬出京。
英宗在位四年间,司马光相当活跃,频繁上书论政事、论备边。而他在学术上重要的活动,最引人注目的是《资治通鉴》的编修。
治平元年(1066年),司马光进献《历年图》五卷,其书“采战国以来,至周之显德,凡小大之国,所以治乱兴衰之迹,举其大要,集以为图。每年为一行,六十年为一重,五重为一卷”,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后又编撰《通志》八卷,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迄秦二世三年(前207年)。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进呈英宗。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命司马光设局于崇文院,自行选择协修人员,编辑《历代君臣事迹》。司马光先后选择的有刘恕、刘放及范祖禹等为属官。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英宗病死,太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三月,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命其为御史中丞。十月,《历代君臣事迹》修成。因为这部书“鉴于往事,有资治道”,故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并亲自为该书制《序》,面授司马光,令他待书成之后写入;又赐给他自己在颍王府邸时的旧书两千四百零二卷。
神宗即位以后,年轻气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熙宁二年(1069年),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
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
司马光在洛十五年,与周围朝廷的重臣、大吏、士人,相互酬唱交游,徜徉园林之中。以政见来看,这些参与者多是王安石新法的反对者。因此,洛阳的耆英会被认为是这些人士的盛会。
另一方面,得到更多空闲的司马光专心修史。熙宁六年(1073年),司马光之子司马康被表授为检阅《资治通鉴》文字。是年,司马光获授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元丰四年(1081年)十月,他进献所修《百官公卿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这是司马光关于当代史的著述。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被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神宗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神宗专属的睿思殿图章,因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自为该书撰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十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高太后当政。高太后很快便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使他在政坛上再次活跃起来。三月十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二十七日,上《乞去新法病民伤国者疏》,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又上《乞罢保甲状》《乞罢将官状》。四月,上《进修心治国之要札子》,再次重复他的“为君当有三德”论,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高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他为门下侍郎(副宰相)。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知陈州。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高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高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并允许他免去朝觐,乘坐肩舆,每隔“三日一入省”。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九月初一(1086年10月11日),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高太后听闻讣讯后,悲痛不已,与宋哲宗前往其府邸祭奠,赐以一品礼服入殓,以及银、绢七千两(匹);追赠他为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哲宗亲自题赐其墓碑名为“忠清粹德”。朝廷又下诏令户部侍郎赵瞻、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丧,将司马光的灵柩归葬陕州。他的灵柩送往夏县时,开封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他们如同失去亲人一样悲哭。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拜相,议论司马光变更熙丰法度。同年七月,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0年)五月,追复太子太保。崇宁元年(1102年)五月,又降为正议大夫。八月,禁止其子孙在京任官。翌年(1103年),再次追降为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列为“元祐党人”之首,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
到大观年间,司马光又被追复为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赠太师,再次赐谥。宋高宗建炎年间,得以配享哲宗庙廷。绍兴十八年(1148年),绘像于景灵宫。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咸淳三年(1267年),从祀于孔庙。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主词条:《资治通鉴》
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近4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其书局在开封时已奉诏成立,到司马光来洛阳后,又随之迁到洛阳。司马光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马光为此书付出毕生精力,成书不到两年,他便积劳而逝。《资治通鉴》是众手修书,除了主编司马光之外,当时的著名学者刘恕、刘攽和范祖禹都参与了书局的工作。司马光与三位协修人观点不尽一致,但全书的“是非予夺之际”,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一出君实笔削”,不假他人之手。而《资治通鉴》中“臣光曰”完全是司马光的观点。如《资治通鉴》开篇的“臣光曰”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他指出,只有维系礼教纪纲名分,“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这是司马光史学根本观点,也是他政治思想的根本观点。他对现实的观点,也是由此出发的。他的史论与政论融合在一起,寓志于修史之中。
《资治通鉴》是中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前403年),下迄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宋元之际史学家胡三省说:“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乃如用兵行师,创法立制,而不知迹古人之所以得,鉴古人之所以失,则求胜而败,图利而害,此必然者也。”王应麟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清代史学家王鸣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近代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资治通鉴》问世以来,注释、补订、续作、改作者连续不断,形成了“通鉴学”。就注释补订而言,有胡三省的《资治通鉴注》、严衍的《资治通鉴补》等;就续作而言,有《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元资治通鉴》《宋元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后编》《续资治通鉴》《明通鉴》等。就改作而言,由《资治通鉴》派生出来的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和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开创了纪事本末体和纲目体的新体裁,为中国史学独创一格,形成了纪事本末体系列和纲目体系列著作。
主词条:元祐更化
宣仁高太后是前此宫廷中反对变法的后台,掌权后遂援引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到政府中,各种反变法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尽管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胜于旧者存之”,但他执政后,仍打着“以母改子”的旗号,反对新法。他把变法的责任都推给王安石,攻击“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接着全盘否定了新法,诬蔑新法“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新法大部废除,许多旧法,一一恢复。如差役法,知开封府蔡京依司马光的限令,在五天之内全部恢复,对社会的危害较熙宁以前还要严重。通过变法而积聚起来的钱财,也在反变法派执政的几年当中“非理耗散殆尽”。
与此同时,还不遗余力地打击变法派。章惇曾对司马光恢复差役法的主张一一进行批驳,反变法派动员全部台谏力量,对章惇屡加击逐,直至被迫赋闲。列为王安石等人亲党的变法派官员,全被贬黜,其中蔡确写《车盖亭诗》,以为皆涉讥讪,贬死于新州。变法派人人怀自危,惶惶不安,吕惠卿在谪籍不敢喝口冷水,唯恐因此得病,而被反对派抓住把柄。
对西夏,则继承了熙宁以前的妥协政策,把已收复的安疆、葭芦、浮图、米脂四寨割让给西夏,以偷安一时。这些倒行逆施,激起社会上广泛不满。
头脑较为清醒的人们曾劝告司马光,要为年幼的宋哲宗设身处地,异日若有人教以“父子义”,唆使哲宗反对今天的“以母改子”,后果不堪设想。司马光说:“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司马光及其后继者无视小皇帝,因而愈益激起哲宗的不满。哲宗亲政后说,他在垂帘听政期间“只见臀背”,斥责反对派全不懂君臣之义。宣仁太后一死,复辟旧制的反变法派随之垮台,并受到倍加沉重的打击。
司马光一生主要精力用在修史和从政上,不以文学自矜,他评价自己“至于属文,实非所长”。但他学问博大精深,把做学问与作文章结合起来,虽无意为文而文自工。司马光“务为可用之文,推崇文以载道”,认为华而不实的诗无用,他所称赏的不是辞藻堆砌的诗,而是平淡闲远,抒发真性情、真自我的诗歌。
对易学等经学研究和在老子、扬雄等诸子研究方面,司马光都颇有成就。在理学上,他弘扬儒术,力辟佛老,对儒家经义做了许多开创性的阐释,有重要的地位。同二程的观点相比,司马光重史亦重经,与理学家的经细史粗说不同。朱熹将其与周敦颐、邵雍、二程、张载合称为北宋“道学六先生”。
司马光留存下来的书法作品不多,他的字瘦劲方正,一笔一画都写得十分规矩,即使是长篇大幅,也毫不马虎。如此端劲的书风,与他忠直严谨的个性也是相似的。
司马光是以正书和隶书为主要书体的,且正多于隶。其正书的特点是:用笔提按分明,结体规整扁平,在横划的入笔出锋处,时常带有隶意蚕头凤尾的意图和造型,明显融入了隶书传统。而隶书的特点则是:淳古不及汉隶,流美不及唐隶,但其用笔方折斩截,笔力力透毫端,笔画沉涩刚劲,结体多取纵势。字体虽小而意气雄厚,转折之处,锋棱宛然,刚柔相济。线条以直弧相参,于朴拙之中带有十分秀美之态。其隶法之外兼带楷意,无一般唐隶多见的肥满之弊,有怒而不威的风致。
司马光之书法的成就,主要是由于他具有对书画和金石的学识与鉴赏之能,并根据个人胸臆,博采众家之长,融秦篆之圆劲、汉隶之凝重、晋人之蕴藉、唐楷之刚健于一炉,从而形成鲜明的个人面貌和风格,这在宋人书法中无疑是自成一家、独树一帜。黄庭坚《论书》曾评价说:“温公正书不甚善,而隶法极端劲,似其为人,所谓左准绳,右规矩,声为律、身为度者,观其书可想见其风采。”宋高宗也称:“司马光隶书字真似汉人,近时米芾辈所不可仿佛。朕有光隶书五卷,日夕展玩其字不已。”
赵顼:
吕公著:“孔子上圣,子路犹谓之迂。孟轲大贤,时人亦谓之迂阔。况光岂免此名。大抵虑事深远,则近于迂矣。”
文彦博:
邵雍:
程颢曾“道君实之语”,“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也,病甚则非所能”。
程颐:
苏轼:“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之嗜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平!’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不喜释、老,······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邓润甫:“先帝法度,为司马光、苏辙坏尽。”
陈师锡:“元丰之末,中外汹汹矣。宣仁圣后再安天下,委国而治者,司马光、吕公著尔。”
黄庭坚:
安民:“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
崔鶠:“司马光复起而用之,元祐之治,天下安于泰山。”
邵伯温:“盖帝知为治之要:任宰辅,用台谏,畏天爱民,守祖宗法度。时宰辅曰富弼、韩琦、文彦博,台谏曰唐介、包拯、司马光、范镇、吕诲云。呜呼,视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无所不及,有过之者,此所以为有宋之盛欤?”
陈瓘:
赵逵:“司马温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财,吾虽不肖,庶几慕之。”
朱熹一方面肯定司马光,说:“温公可谓智仁勇。他那治国救世处,是甚次第!其规模稍大,又有学问。其人严而正。”并在门生问“温公当路,却亦如荆公,不通商量”时,解释道:“温公亦只是见得前日不是,己又已病,急欲救世耳。”但在《朱子语类》中,朱熹及其子弟也曾直接批评司马光道:“诸先生皆以为司马公许多年居洛,只成就得一部通鉴;及到入朝,却做得许多不好事”,“温公忠直,而于事不甚通晓”,“温公之说,前后自不相照应,被他(章惇)一一捉住病痛,敲点出来”。
张轼:“司马温公改新法,或劝其防后患,公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更不论一己利害。虽圣人,不过如此说。近于‘终条理者’矣。”
叶适:“守资格以用人,无若李沆、王旦、王曾、吕夷简、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之为相,然考其功效,验其人才,本朝以资格为用人之利也决矣。”
刘宰:“温公之学,始于不妄语,而成于脚踏实地。学者明乎是,则暗室不可欺,妻妾不可罔。”
王称:“君子之用世也,惟人心,岂可以强得哉,湛然无欲,而推之以至诚,斯天下归仁矣,光以忠事仁宗,而大计以定,以义事英宗,而大伦以正,以道事神宗,而大名以立,以德事哲宗,而大器以安,方其退居于洛也,若与世相忘矣,及其一起,则泽被天下,此无他诚而已,诚之至也,可使动天地、感鬼神,而况于人乎?故其生也,中国四夷望其用,及其死也,罢市巷哭思其德,其能感人心也如此,是岂人力所致哉,自古未之有也。”
吕中:
王应麟:“欧阳子(欧阳修)之论笃矣,而‘不以天参人’之说,或议其失。司马公之学粹矣,而‘王霸无异道’之说,或指其疵。信乎立言之难!”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熙宁新法病民,海内骚动,忠言谠论,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摈弃不用。聚敛之臣日进,民被其虐者将二十年。方是时,光退居于洛,若将终身焉。而世之贤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妇,日夕引领望其为相,至或号呼道路,愿其毋去朝廷,是岂以区区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诚之著也。一旦起而为政,毅然以天下自任,开言路,进贤才。凡新法之为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张之,不数月之间,刬革略尽。海内之民,如寒极而春,旱极而雨,如解倒悬,如脱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相与咨嗟叹息,欢欣鼓舞,甚若更生,一变而为嘉祐、治平之治。君子称其有旋乾转坤之功,而光于是亦老且病矣。天若祚宋,慭遗一老,则奸邪之势未遽张,绍述之说未遽行,元祐之臣固无恙也。人众能胜天,靖康之变,或者其可少缓乎?借曰有之,当不至如是其酷也。《诗》曰:‘哲人云亡,邦国殄瘁。’呜呼悲夫!”
杨荣:“宋司马君实、范景仁,其名德高风,足以师表当世。二公相得欢甚,皆自以为莫及。又尝约更相为传,而后死者则志其墓。既而景仁先卒,君实克践其言,至今天下后世称用舍大节,不谋而符者,惟二公焉。”
倪谦:“公之在宋朝正声劲气,天下共知。”
孙承恩:“熙宁谏诤,忠谠切深。元佑相业,旋乾转坤。行成无伪,学几不杂。一德醇儒,百年清节。”
李廷机:“司马光入相,新法悉皆休。”
胡应麟:“通一代所谓名臣,必求粹自无疵,自汉唐不过二三,数宋君子,李、韩、范、马外,赵普、王旦,咸不免讥,矧其余者?”
张燧:“司马温公为相,每询士大夫‘私计足否?’人怪而问之,公曰:‘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而轻去就耶?’袁石公有云:‘学问到透彻处,其言语都近情,不执定道理以律人。’若公者,庶可语此矣。”
谢肇淛:“宋之人物,若王沂公(王曾)、李文正(李昉)、司马温公之相业,寇莱公(寇准)、赵忠定(赵汝愚)之应变,韩魏公(韩琦)之德量,李纲、宗泽之拨乱,狄青、曹玮、岳飞、韩世忠之将略,程明道(程颢)、朱晦庵(朱熹)之真儒,欧阳永叔(欧阳修)、苏子瞻(苏轼)之文章,洪忠宣(洪皓)、文信国(文天祥)之忠义,皆灼无可议,而且有用于时者,其它瑕瑜不掩,盖难言之矣。”
林时对:“国之任相,犹室之任栋;用匪其材,鲜不颠覆。虽云大厦将倾,非一木能支;然转亡为存、图危于安,不乏斡旋补救之术。如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古来旁求爰立、或取诸梦卜、或起自屠钓,咸能光复启宇,祀夏配天。无论汉、唐、宋全盛,萧(萧何)、曹(曹参)、丙(丙吉)、魏(魏徵)、房(房玄龄)、杜(杜如晦)、姚(姚崇)、宋(宋璟),洎韩(韩琦)、富(富弼)、范(范仲淹)、欧(欧阳修)、司马诸公,克奏戡定弭宁之略。……国以一人兴,岂不诚然哉!”
王夫之:
朱轼:“宋至元丰之末,仁英之遗老凋谢略尽,光与吕公著、范纯仁等废居田野,年皆垂暮,而吕、蔡、章、曾之党,上自公卿侍从,外至州郡,盘根连体,布满于天下,黩货殃民,怙兵专杀。当是之时,宇内既已困,人心既已去,事势既已坏,而宣仁太后以耄期女主,熟观三朝之变态,慨然发愤,思致太平,进用耆艾,与百姓更始。虽数年之间,功效著见,譬犹返照之光,不可以久。而绍圣以后数十年,衰剥之运,其势方兴,已如北风凄厉,霰雪交下,奔腾澎湃而不可止。彼奸逆之炽盛,虽在窜斥伏匿之中,尚能举指摇目,恫疑虚喝,使当事之人寒心自危,变色却顾。或倡为调停之论,或遂就中立之谋,岂不知其不可哉?其气燄使之然也。光以旧臣起家,值两宫之顾遇,誓心刻骨,区理众事,如救溺追亡,惟恐不及。保甲、青苖之法,更革于前。章惇、蔡确之徒,放流于后,期月之顷百度。”
李光地:
蔡世远:“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诸葛武侯、陆宣公、范文正、司马文正也。”
顾栋高:“公通籍垂五十年,历事四帝,凡朝廷大议无不与。然迹其为相柄政,出生民于涂炭,厝宗社于奠安者,自元丰末年至元祜之九月,一年而已。中间力争大计而抵牾者有三:初与韩魏公争刺义勇,继与欧公争濮王典礼,最后与荆公争新法,皆奏章至六七上,或至中书面白,甚且上章乞罢以去。唯公忠厚质直,根于天性,学问所到,诚贯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谨慎,因事合变,动无过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疗饥,参苓之可以已病。使有圣人者作,收而置之德行、政事、文学之科,吾知其不取彼而代此也。”
佚名《历代群英歌》:
陆以湉:“钱武肃王用警枕,司马温公亦用警枕,兴王、贤相勤劳正相同也。”
蔡东藩:
内藤湖南:“司马光的做法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蒙文通:“温公元祐时罢免或修改熙丰新法,未见其复行形势税簿,王居正亦未言元祐时废止主殴佃客至死减等之法,是荆公、温公虽有不同,而其本质则一也。且温公虽主节费,而元祐更化时于冗官、冗兵、冗费等弊政,仍无所触动。是二人之政治才能实伯仲之间耳。”
程应镠:“纵观中华民族那些逝去的巨人行列,宋代人物中以功业彪炳史册的并不多见,相反以人格的力量、道德的光彩令后人仰止的却远较其他朝代为多,例如范仲淹、司马光、包拯、文天祥……即使王安石这样有争议的人物,作为政敌的司马光仍称他‘节义过人处很多’。”
陈振:“论政见,司马光是守旧型的历史人物,但他的政治主张,特别是关于边事方面的意见,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宋仁宗嘉祐(1056年—1063年)年间,司马光与王安石、吕公著、韩维同朝任官,往来友好,闲暇时常相约于僧舍,闲谈终日。时人称四人为“嘉祐四友”。
司马家族累世聚居,和睦相处,祖辈诗礼传家,家考严正。司马光受父亲的诚实教育的影响,一生诚信。大概在五、六岁时,有一次,他要给胡桃去皮,他不会做,姊姊想帮他,也去不掉,姊姊就先行离开了,后来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顺利将胡核去皮,等姐姐回来,便问:“谁帮你做的?”他欺骗姊姊是自己做的,父亲便训斥他:“小子怎敢说谎。”司马光从此不敢说谎,年长之后,还把这件事,写到纸上,策励自己,一直到死,没有说过谎言。邵雍的儿子邵伯温还看过这张纸。
司马光为人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法度,每一言行每一举动都符合礼节。在洛阳时,他每次到夏县去扫墓,一定要经过他的兄长司马旦的家。司马旦年近八十,司马光侍奉他仍像严父一样,保护他像抚育婴儿一样。从小到大到老,他说话从来没有随便说过一句,他自己说:“我没有什么超过别人的地方,只是我一生的所作所为,从来没有不可告人的。”他的诚心是出自天性,天下的人都敬重他,相信他,陕西、洛阳一带的人们都以他为榜样,与他对照,学习他的好品德。如果人们做了不好的事,就说:“司马君实莫非不知道吗?”
司马光对财物和物质享受看得很淡薄,没有什么爱好,对学问却没有不精通的。他惟独不喜欢佛教、道教,说:“佛道的微言大义不能够超过我的书,其中的荒诞我却不相信。”他在洛阳有田地三顷,妻子死后,他卖掉土地作为丧葬的费用。他一辈子粗茶淡饭、普通衣服,一直到死。
司马光要卖一匹马,这匹马毛色纯正漂亮,高大有力,性情温顺,只可惜夏季有肺病。司马光对管家说:“这匹马夏季有肺病,这一定要告诉给买主听。”管家笑了笑说:“哪有人像你这样的呀?我们卖马怎能把人家看不出的毛病说出来!”司马光可不认同管家这种看法,对他说:“一匹马多少钱事小,对人不讲真话,坏了做人的名声事大。我们做人必须得要诚信,要是我们失去了诚信,损失将更大。”管家听后惭愧极了。
司马光性情淡泊不喜奢华,他在《训俭示康》中曾提到小时候长辈会给他穿华美的衣服,他总是害羞脸红而把它脱下。宝元年间中举时,曾得到仁宗的接见。酒席宴会上,每人都在头上插满鲜花,肆无忌惮地嬉戏取乐,唯独司马光正襟危坐,也不戴花。被同行的人提醒后,司马光才不太情愿地戴了一朵小花。
司马光有一个老仆,一直称呼他为“君实秀才”。一次,苏轼来到司马光府邸,听到仆人的称呼,不禁好笑,戏谑曰:“你家主人不是秀才,已经是宰相亦,大家都称为‘君实相公’!”老仆大吃一惊,以后见了司马光,都毕恭毕敬地尊称“君实相公”,并高兴地说:“幸得大苏学士教导我……”司马光跌足长叹:“我家这个老仆,活活被子瞻教坏了。”
北宋士大夫生活富裕,有纳妾蓄妓的风尚。司马光是和王安石、岳飞一样,极为罕见的不纳妾、不储妓之人。婚后三十年余,妻子张夫人没有生育,司马光并未放在心上,也没想过纳妾生子。张夫人却急得半死,一次,她背着司马光买了一个美女,悄悄安置在卧室,自己再借故外出。司马光见了,不加理睬,到书房看书去了。美女也跟着到了书房,一番搔首弄姿后,又取出一本书,随手翻了翻,娇滴滴地问:“请问先生,中丞是什么书呀?”司马光离她一丈,板起面孔,拱手答道:“中丞是尚书,是官职,不是书!”美女很是无趣,大失所望地走了。
还有一次,司马光到丈人家赏花。张夫人和丈母娘合计,又偷偷地安排了一个美貌丫鬟。司马光不客气了,生气地对丫鬟说:“走开!夫人不在,你来见我作甚!”第二天,丈人家的宾客都知道了此事,十分敬佩,说俨然就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白头偕老的翻版。唯独一人笑道:“可惜司马光不会弹琴,只会鳖厮踢!”张夫人终身未育,司马光就收养了哥哥的儿子司马康,作为养子。
司马光就如此和妻子相依为命。洛阳的灯会享誉天下,逢元宵节,张夫人想出去看灯,司马光说:“家里也点灯,何必出去看?”张夫人说:“不止是看灯,也随便看看游人。”司马光一笑,说:“看人?怪了,难道我是鬼吗!”
司马光在洛阳编修《资治通鉴》时,居所极简陋,于是另辟一地下室,读书其间。当时大臣王拱辰亦居洛阳,宅第非常豪奢,中堂建屋三层,最上一层称朝天阁,洛阳人戏称:“王家钻天,司马入地。”司马光的妻子去世后,清贫的司马光无以为葬,拿不出给妻子办丧事的钱,只好把仅有的三顷薄田典当出去,置棺理丧,尽了丈夫的责任。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宋仁宗诏赐司马光金钱百余万,珍宝丝绸无数,但司马光不为所动。司马光年老体弱时,其友刘贤良拟用50万钱买一婢女供其使唤,司马光婉言拒之,他说:“吾几十年来,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多穿麻葛粗布,何敢以五十万市一婢乎?”
司马光一生,特别是居洛十五年,最经常的事是读书, 写书。正因为如此,他也十分爱书,讲究藏书之法。据《梁溪漫志》载:“公晨夕所常阅者,虽累数十年,皆新若手未触者。尝谓其子公休曰:‘竖贾藏货贝,儒家唯此耳。’”每年从伏天开始,到重阳节之间,每当天晴的次日,司马光就要把藏书摆到桌上,放到阳光下晾晒。在读书时,一定先看看书桌上有无灰尘,只有书桌一尘不染时才端坐阅读,有时坐着读书累了,就一边走动一边看,这时他就用一块方正的木板托着书来阅读,从来不用手直接捧着,或者像有些人把书卷着那样阅读。这不仅仅是害怕手上的汗渍玷染了书页,也害怕触动书的四边。他“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而复以次指面捻而挟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司马光自己常说:“今浮屠老氏犹知尊敬其书,岂以吾儒反不如乎!”
宋朝时,交趾(今越南)国遣使进贡珍奇异兽,说是麒麟。司马光上奏朝廷说:“大家都不认识,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又不是它自己来的,算不得吉祥的象征;如果是假的,恐怕被夷狄笑话。朝廷应该厚赏使者,让他带回去。”
司马光退居洛阳后,和文彦博、富弼等十三人,仰慕白居易九老会的旧事,便会集洛阳的卿大夫年龄大、德行高尚的人,他认为洛阳风俗重年龄不重官职大小,便在资圣院建了“耆英堂”,称为“洛阳耆英会”,让闽人郑奂在其中画像。当时富弼七十九岁,文彦博与司封郎席汝言都已经七十七岁,朝议大夫王尚恭七十六岁,太常少卿赵丙、秘书监刘几、卫州防御使冯行己都已七十五岁,天章阁待制楚建中、朝议大夫王慎言已七十二岁,太中大夫张问、龙图阁直学士张焘已七十岁。当时宣徽使王拱宸任北京留守,写信给文彦博,想要参加他们的集会,王拱宸七十一岁。而只有司马光还没到七十岁,文彦博素来看重他,便用唐朝九老狄兼謩的旧例,请他入会。司马光因为自己是晚进后辈而不敢在富、文二人之后。文彦博不听,让郑奂自幕后传司马光画像,又到北京传王拱宸的画像,于是参会的有十三人,他们置酒赋诗相互取乐。当时洛阳有许多名园古刹,有水竹林亭的风景,司马光等人头发和眉毛雪白,仪表神态端庄美好。每次聚集宴会时,洛阳的百姓都随从观看。
《宋元学案·涑水学案》将邵雍、张载、程颢、程颐、陈舜俞列为司马光的“讲友”,刘恕、刘邠列为“学侣”,吕诲、范镇、吕公著、李常、赵瞻、傅尧俞、孙固、李周列为“同调”。
《宋元学案·涑水学案》将刘安世、范祖禹、晁说之、欧阳中立、樊资深、田述古、尹材、张云卿、李陶、邢居实、牛师德列为司马光的“门人”,而把陈瓘、唐广仁、黄隐列为其“私淑”。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写自伏羲至宋英宗治平四年,是一部简要的编年体通史)、《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
(诗词作品参考资料)
主词条:司马光砸缸
据宋元时人创作《冷斋夜话》《邵氏闻见前录》《宋史》等书记载:有一次,司马光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玩,一不小心,掉到水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边哭边喊,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砸去,“砰”的一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这件偶然的事件使司马光一举成名,开封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小儿击瓮图》,被人们广泛流传。自宋代以来,“司马光砸缸”便成为了流传甚广、尽人皆知的历史故事。且自晚清以来,这个故事还被编入各种初级语文教科书之中,成为蒙童启智教育的代表案例。
自宋迄今,人们对于“司马光砸缸”的真实性大体是肯定的,其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部分:
主词条:司马光墓
司马光墓(司马光温公祠)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城北15公里的鸣条冈,坟园占地近3万平方米,东倚太岳余脉,西临同蒲铁路,司马光祖族多人群厝于此。墓地分为茔地、碑楼、碑亭、余庆禅寺等几个部分。中,余庆禅院是为保护司马光墓于宋代建立的一处寺院。茔地位于右翼,禅院列于左翼,碑楼在最前方。碑楼高大、壮观,内有“司马温国公神道”碑一通。碑身厚硕高大,碑文介绍了司马光一生的成就。碑额由宋哲宗御篆“忠清粹德之碑”,碑文为苏轼撰并书。
1988年,司马光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司马温公祠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下大路98号。据方志载,司马光四世孙司马伯伋助宋高宗南渡,遂居家于山阴(今浙江绍兴),立祠奉祀,岁久颓圮。至清代,由其后人重修。现存祠屋两进,坐北朝南。第一进门厅,第二进面阔五间,明间后槽正中原有司马光泥塑像,今不存。
《东坡全集》卷90《司马温公行状》
《续资治通鉴长编》
《宋史》卷336《司马光传》